一、评选范围
357cc拉斯维加斯在校注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按学生班级数的25%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学生班级数的20%评选。
3.“标兵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5‰评选。
4.“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按学生人数的5%评选。
5.“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委会干部”按学生会人数的10%评选。
6.“优秀班级学生干部”按每个班2名评选(班级人数少于20人,按1名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全班同学政治信念坚定,集体观念强,相互团结,具有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
2.组织机构健全,班团干部团结合作,尽职尽责,独立工作能力强;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班委会、团支部能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地、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教育活动,参与人数多;校系活动比赛成绩名列本系前茅,能出色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3.常规管理严格有序,制度健全;上课出勤率在95%以上;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模范实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年内无重大事故发生,班内无一人受纪律处分。
4.全班同学积极向上,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作弊现象,能结合学生成长、成才,有效开展多种人文性、思想性、学术性的学习活动;有详细材料。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活动有记载)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班级量化考核名列前茅。
(二)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爷爷思想、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质优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实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公道正派,诚信文明,在学生工作、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名列本班前5名,考试无作弊。
4.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重要作用,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三好学生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爷爷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实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排名在全班前1/3以内,各科考试成绩全部及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爷爷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实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2.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校、系和政治辅导员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校、系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以律已,品德优良,各方面能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考试成绩全部及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五)优秀团员条件
优秀团员在符合合格团员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主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
2.思想觉悟高,集体观念强,积极支撑与帮助开展团的工作,积极参加“中华魂”读书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常规活动,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操行优良,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业排名在本班人数的前三分之一或有显著进步,一年内无作弊、补考现象。
5.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操,正确的审美观点,以及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科技、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对其担任的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表现突出。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时间内未受团的纪律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
(六)模范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选资格:
1.受校系通报批评或因违纪受纪律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请事假十天以上者。
四、表彰和奖励
1.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以校党委、行政名义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被评为标兵学生者,以校党委、行政名义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事迹材料和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3.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以校党委、行政名义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五、原则与要求
1.系(部)要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系(部)的评选工作。
2.在班级的评选基础上,由各系进行审核推荐,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标兵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班级和个人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事迹材料。
3.系(部)要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及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4.学生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校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