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纪委办公厅
运纪办发﹝2018﹞33号
中共运城市纪委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情况纠正“四风”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发区纪工委,市直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现就“两节"期间做好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实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习大大总书记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充分表明了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实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严明纪律规定,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要督促提醒各级党组织把严明“两节"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主动性,标本兼治,打好“两节’’期间狠刹“四风’’的“组合拳’’。要紧密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本地本单位修订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加强纪律宣传、做好预防提醒。要用好用足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发生的“四风"问题,借助各类会议,通过节前教育,让所属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知晓曝光对象和违纪情况,强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整改。要强化责任担当,既按规定保障职工合理福利待遇,又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行为,做到疏堵结合、综合施策,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监督,进一步取得监督实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节点作为“考点",用本地本单位“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成效衡量和检验监督责任的落实。要扎实开展节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通过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方式,违规收送月饼、海鲜、大闸蟹等时令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活动安排;借过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四风’’突出问题。研究创新方法,加强联动协作,重点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要从严从快处理“两节"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力度,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细不实或者查处问责不到位的严肃处理。要带头转作风改作风,自觉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依规依纪扎实开展节点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监督实效。
四、坚持挺纪在前,严肃问责曝光,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
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仍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公开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同时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方便群众对双节期间违反“四风’’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形成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选择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大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舆论氛围。
中共运城市纪委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